机构介绍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简介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是在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这一传统特色研究学科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湘潭大学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毛泽东思想研究室,并建立了毛泽东思想研究资料室,由著名学者沧南教授和汪澍白教授主持研究工作,当时湘潭大学哲学系以及历史系党史专业的绝大部分教师主要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同时,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80年代初期中共党史硕士点,招收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也主要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或毛泽东思想研究。1992年,“毛泽东思想研究室”经湖南省教委批准,升格为“毛泽东思想研究所”。 2001年,湘潭大学与湖南省韶山管理局签订协议,共同开展毛泽东思想研究,双方商定在研究资料、学术力量、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2002年,“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更名为“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与湖南省管理局共建。2004年,“中心”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同年11月,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中心”被遴选为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底,以“中心”为基础,由湘潭大学牵头,与原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原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南开大学等国内一些重要研究机构协同合作组建了“毛泽东思想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并于2013年入选为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中心”有着比较厚实的学科基础,所依托的重点学科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依托的博士点学科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公共管理、法学、理论经济学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中共党史等二级学科博士点。“中心”现设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研究所、毛泽东思想发展史研究所、毛泽东思想与现当代社会发展研究所、毛泽东著作与版本研究所、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所、毛泽东图像数据中心、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隶属于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毛泽东图书馆等。“中心”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28人,其中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7人,建立了一支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领衔的积极有为的科研教学队伍。“中心”还聘请了一些国内著名的毛泽东思想研究学者担任研究员、学术委员和顾问。“中心”现任主任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佑新。

“中心”注重学术交流,创办有《毛泽东论坛·学术辑刊》《毛泽东研究·资政内刊》;合作主持了《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毛泽东思想研究”栏目,并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建设有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学术网站和“湘大毛研中心”微信学术公众号;主办或与全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湖南省韶山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主办有全国“毛泽东论坛”、毛泽东著作版本研讨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高峰论坛等定期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全国“毛泽东论坛”从2008年开始,每年一届,已经连续成功主办十三届),并不定期主办毛泽东思想研究方面的国际学术会议。

作为教育部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实行以“开放、流动、竞争、合作”为原则的全员聘任制,由基地主任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要求,面向校内外聘任专兼职研究人员,并与受聘人员及原工作单位三方签订责任、权利、利益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中心”热烈欢迎有志于毛泽东生平事业与毛泽东思想研究的各位同道来此间开展研究工作!


毛泽东思想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简介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宗旨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以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为保障,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为贯彻落实“2011计划”的精神,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湘潭大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南开大学一致同意,联合成立毛泽东思想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中心围绕“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思想基础”重大战略,汇聚国内外相关创新要素和优势资源,组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团队,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造就一批拔尖创新型人才,深化毛泽东思想研究、宣传、教育,不断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立志建设成为国内外一流的毛泽东思想学术研究与交流中心,毛泽东思想研究的文献信息中心,全国毛泽东思想研究、宣传、教育专门人才培养中心,并成为中国共产党思想建设战略决策高端智库。

中心组织机构

理事会

(一) 理事会的组成

理事会由理事长和理事组成,任期4年,可连任。

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协同单位各推荐一人出任。

理事会设理事长若干名,协同单位均为理事长单位,由协同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管领导出任理事长。

理事会秘书处设湘潭大学,湘潭大学法人代表为理事会召集人。

(二)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是中心的决策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审定中心章程和制度;

聘任中心主任、副主任;

聘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

聘任中心顾问;

审定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审议中心主任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决定吸收新的单位加入中心;

决定其他须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 理事会的工作程序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也可采取通讯方式议决有关工作事项。

召开理事会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含)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理事会聘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理事会聘任。其职责是:

实施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

实施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学术发展规划;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负责聘任研究人员、行政和资料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费使用;

负责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理事会聘任,任期4年,可连任。

(二)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规划;

评审重大项目和其他开放课题;

鉴定中心的研究成果;

仲裁和处理学术争议;

其他须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三)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也可采取通讯方式议决有关事项。

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委员。

学术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顾问

理事会聘请国内外毛泽东思想研究领域的资深学者担任顾问,任期四年。其主要职责:

对中心各项政策提出建议;

对中心发展规划进行指导;

为中心的重大课题提供学术咨询。

工作站

中心在各协同单位分设工作站,为中心研究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各工作站安排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在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内部的日常联络及其他具体事务。

联系点

中心在境内外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联系点,以保持中心同毛泽东思想研究领域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