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与实践化。民族政策的形成必然建立在特定的民族观基础上。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适应历史发展潮流而作政策调整,形成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话语表达和政策路径,促使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加强和共同体观念的增进。
(一)全面抗战政策
全面抗战政策将中华民族推到了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民国成立后,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中华民族”的概念,但“中华民族”意识还远没有成为全民共识。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严酷现实面前,与日本的民族斗争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动员全中华民族的力量实行“全民抗战”,以“全面抗战”反对“片面抗战”,党积极推动并努力促成了全面抗战政策,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中华民族”一词成为抗战时期最能激发各族人民共御外侮的斗志、最易被国内各方势力共同接受的时代符号。
在全面抗战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空前觉醒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思想日趋成熟。《解放日报》1941年6月发表的社论《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中递进地表达了四层意思,“一是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二是中华民族包含汉、满、蒙、回、藏……等十几个民族;三是各民族是生死与共、福祸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四是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以团结国内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图存,就是当前抗战中的严重任务之一。”全面抗战的政策促使“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全面觉醒,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不同政党在抗日问题上找到了共同的利益契合点,解决了不同政治信仰的共存问题,为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民族自觉注入了统一的价值体系,加强了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以及海外华侨与祖国的血肉联系。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空前增强,完成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现代建构。
(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夺取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族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了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但主要是实施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七七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瓦窑堡会议决定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将“抗日反蒋”改变为“逼蒋抗日”及至“联蒋抗日”。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1935年)、《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1937年)等报告中,详尽地阐述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及相应的政策策略。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努力下,建立了以国共两党合作为中心,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现了中华民族内部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汇聚。通过中国共产党对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的强调和宣传,激发了中国各族人民力量,凝聚起整个中华民族的力量,使中华民族逐步成为具有共同利益和命运与共的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
统一战线政策不仅凝聚起了中华民族抵御外敌的全部力量,而且将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的观念和思想扩散传播到了社会各阶层和各民族,增强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进程,各民族、各社会阶层的斗争积极地融入到整个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运动的洪流中,最终取得了各民族共同的胜利和真正的解放。
(三)民族平等团结政策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各民族间的平等和团结提高到关系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的高度,并不断明晰化、具体化,成为施政的基本准则。
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与资产阶级政治口号式的民族平等观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在各民族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对等,反对任何民族拥有特权;二是体现在一切权利上的平等,即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和社会生活等全方位的平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担负起团结、凝聚中华民族的历史任务。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更加强调民族平等团结。1938年,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强调,明确提出“团结各民族于一体”的共同体思想,对民族平等进行过明确的阐述,从政治地位、民族事务到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都涵括在内。1945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再次强调了各民族平等的原则和政策主张。在中国共产党全方位平等对待各民族和团结各民族一体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感召下,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思想逐步内化为中国当时许多政治家、知识分子乃至一般民众思考国家前途命运时的习惯词汇。
(四)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国家通过羁縻制度、怀柔政策、土司制度、改土归流、戍疆政策等一系列制度的安排和政治实践推动着族际政治的整合,它们在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发展进程中均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多民族建国之路经历过从“民族自决”到联邦制共和国再到民族平等自治的探索和转变。1936年10月,豫海回民自治政权的成立,标志着中共开始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来组织中华各民族共同建国的实践探索。1940年,中央书记处通过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的提纲》。1941年5月,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强调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6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在共同抗日、各民族平等、版图隶属于中国的三大原则下,允许建立“回民自治区”“蒙民自治区”的政策,这些原则和举措,为最终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建国积累了经验。1947年,建立了当时首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政府,同时,在山东、晋察冀、琼崖等解放区也相继建立了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并强调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中国版图内的民族区域自治,非独立自治,更不是联邦制式的自治。
延安时期探索形成的以民族区域自治形式来协调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的一体与多元关系,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有机结合,创新了国家政权的形式和多元一体民族关系的政治架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各民族平等联合的原则,实现了“中华民族”多民族国家在各族群众当家作主基础上的高度统一。延安时期党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为解决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开辟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政权建设道路,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五)文化教育政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和血,是民族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源泉,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民族认同。自古以来,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是团结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基础和精神纽带。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扛起中华民族复兴重任的同时,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做了多种文化准备。这一时期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工作实践的领导干部和民族理论研究学者,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习仲勋、李维汉、杨松、牙含章(马尔撒)、贾拓夫等人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对“中华民族”建构实践的探索、总结和相关理论的阐发,在传播上达到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效果。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建设目标,号召全国文化界为抗战建国、为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而斗争,掀起延安革命文艺运动,创造出了一大批“人民的大众的”脍炙人口的文学艺术作品,如抗大校歌中传唱的“黄河之滨,集合着一群中华民族优秀的子孙,人类解放,救国的责任,全靠我们自己来承担……”中华民族多元内涵和一体属性逐渐深入人心,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建立了新的文化承载。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形成了延安精神。延安精神作为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对于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华民族从此获得了精神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明确了主体的自我意识。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府相继推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政策。1941年2月,《各抗日根据地文化教育政策讨论提纲草案》提出“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事业。”1941年6月在陕北公学成立了民族部,9月在民族部基础上建立了延安民族学院,还举办了各类民族干部学校、讲习所,创办了两所蒙古族学校,筹备成立了蒙古族文化促进会、回民文化促进会。
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文化教育政策的实践,以浇灌共产主义精神和启发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的革命觉悟为宗旨,对指导各民族间关系和中华民族的发展演变,促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中华民族解放运动的彻底胜利和命运共同体的现代建构,奠定了共同的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