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坚信人民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1943年,在党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生产中的模范工作者时,毛泽东将人民群众比作“诸葛亮”,强调:“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这一论断指明了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是理论创新的重要途径,这是毛泽东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得出的深刻认识。
毛泽东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有关开展土地革命、夺取农村政权、建立农民武装的观点,是从湖南农民推翻乡村封建统治的革命活动中总结而来的;“枫桥经验”的形成,同样源于干部群众创造的“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基层治理实践。毛泽东曾谦逊地表示:“《毛选》里的这些东西,是群众教给我们的。”
毛泽东将党的群众路线和调查研究合二为一,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揭示出我们党、人民群众和理论创新之间的密切关系。
一是理论创新的原材料须“从群众中来”。毛泽东说过:“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者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我们这些人不生产粮食,也不生产机器,生产的是路线和政策。路线和政策不是凭空产生出来的……而是老百姓告诉我们的。”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理论创新的原材料,我们党是创新理论的加工厂,承担着将其整合、完善、升华的责任。毛泽东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贯彻群众观点,明确我们党在理论创新工作中的定位,做到自觉地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
二是检验理论创新成果要“到群众中去”。马克思说过:“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指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理论创新的实践,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的实践,实践是真理的检验标准。毛泽东对此强调:“人脑制成的这种完成品,究竟合用不合用,正确不正确,还得交由人民群众去考验”,“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他进一步分析,真理能使党取得斗争的胜利,在于它适合人民的需求。因此,检验理论创新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三是将群众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导下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工作方法长期坚持。毛泽东提出:“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毛泽东看来,走好群众路线的过程,同时也是做好调查研究的过程,是在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变为主观真理的过程。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来,在指导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得以检验。人民群众的实践不停步,党的理论创新就不停步。
群众路线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党的工作路线,也是党的思想认识路线。可以说,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一条基本规律。
总之,毛泽东开拓性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命题,并带领全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调查研究,汲取中国历史文化精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智慧,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这个党的理论创新的光辉典范。毛泽东关于理论创新科学方法的重要论断,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宝贵经验的总结,今天仍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