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斗争论”作为建构党史阐释的一种研究范式,在价值立场上具有偏颇性特征。应当说,作为过程的党史是客观存在,然而作为理解历史的党史阐释离不开主观建构,纯粹的价值中立是不存在的。然而,这不意味研究者的主观建构可以脱离客观历史而“肆意纵横”,只有基于并符合客观历史的逻辑演绎和价值评判才具备真实意义,否则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就难以达成。“权力斗争论”存在偏颇的价值立场预设问题,即先给一些历史人物贴上非道义化的价值“标签”,而后选择、拼接甚至歪曲史料加以“论证”。如果这种价值立场偏颇的论证以学术化方式呈现出来,就会增强迷惑性和危害性,抬高读者辨别其真伪的“门槛”。
《解放日报》的创办是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史上的一件大事,而“权力斗争论”却贬低了毛泽东和党中央创办《解放日报》的历史合理性和行为道义性。从微观上看,这种阐释有违《解放日报》创办的客观史实;从宏观上看,这种对毛泽东个人思想和行为的非道义性评判,实质上以歪曲、消解毛泽东个人和中国共产党整体的历史形象和政治合法性为最终导向。对此,我们必须从史料出发,从史实和理论两个层面予以批驳。
要说明《解放日报》创办的动因,有一个关键前提必须搞清楚,即《新华日报》的属性和定位问题。《新华日报》是1938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国统区创办的一份公开报纸。当时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在诸多报纸中指定何为中央机关报。根据目前查阅到的资料,关于《新华日报》定位的权威统一说法为“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具体如下:
第一,1938年10月8日,董必武(时任《新华日报》董事会成员)在该报重庆分馆发表讲话中指出:“《新华日报》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自然是反映中共的政策和主张,但是它还反映其他各党各派及无党派的一切有利抗战团结的意见和主张。”
第二,据《周恩来传》记述:“在国民党统治区筹备公开出版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是当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那就是《新华日报》和《群众》周刊。”
第三,1982年3月11日,胡乔木在给胡绩伟的信中明确写道:“《新华日报》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
第四,据孟庆树(王明妻子)回忆,王明在武汉时期,《新华日报》是“中共中央全国性的公开报纸”,《群众》则为“中共中央长江局公开的机关报”。
“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是一种较为笼统的说法,办报主体既可以指中共中央,也可以指各分局、各根据地。直到1939年2月7日,由《红色中华》(曾为中央苏区时期中共中央机关报)改名而来的《新中华报》被改组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之一,同时也是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喉舌”。
固然,改组初期的《新中华报》同《新华日报》相比,由于物质技术条件、报社所处区域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在版面规模、出版频次、社会影响上显得不那么符合中共中央机关报的定位,但是不能因为《新华日报》由中共中央代表团和中共中央长江局(后为南方局)直接领导,从而偷换概念直接认定其具有“中共唯一机关报的地位”。实际上,《红色中华》到《新中华报》再到《解放日报》(1941年5月由《新中华报》和新华社内部刊物《今日新闻》合并而来),是一个顺应客观形势需要而沿革的过程,所谓毛泽东要改变《新华日报》的“唯一机关报的地位”而将一批刊物停办并创办新报纸的逻辑,显然是某种主观臆想。
创办《解放日报》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背景因素:《新华日报》在国统区出版发行,长期受国民党“花样照顾”。据国民党战时新闻检查局保留的一份《关于新华日报》动态报告记载,从1940年12月至1941年5月,《新华日报》“半年内盖‘免登’印戳,扣下不准登的达264篇;被删改、涂得支离破碎的达156处”。面对国民党的舆论压迫,尽管《新华日报》采用打“×”(如“新×军”“第十×集团军”)、“开天窗”或只登标题内容空白等的方式予以抗争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皖南事变”后,《新华日报》的言论阵地和6种专刊,先后撤销和停办,报社也只留下80余人坚守阵地。
正是因为《新华日报》遇到了上述出版发行困难,同时由于各根据地处于隔离的状态,各地报刊时有发生偏离中央方针政策的情况。为统一全党宣传舆论口径和集中力量办好《解放日报》,一些刊物相继停刊。
1941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决定停办系列刊物时,之所以保留《新华日报》,并非“无法直接支配”该报。中共中央决定调整报刊,除日益严重的物质困难和政治环境限制外,更多是为了统一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的宣传力量。面向国统区发行的《新华日报》和面向根据地发行《解放日报》可以形成强有力配合,将中国共产党的声音传至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和群体,这也是《新华日报》长期存在且在人员组织上不断加强的重要原因。
另外还有一事需要澄清,即1941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停止出版《中国妇女》《中国青年》《中国工人》三家刊物的事实。
第一,1941年2月1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决定调陶铸、胡乔木等四人到中央秘书处工作。
第二,1941年3月19日,任弼时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同意博古提出的将《新中华报》及《今日新闻》合并办一日报”。同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筹备出版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由博古负责。
第三,1941年2月,中共中央酝酿取消《中国妇女》等杂志时,王明并非“无言可说”,而是“立即找人写文章,准备在《新中华报》上发表,进行反对”。反对理由有三:一是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二是国民党也出版妇女刊物;三是由于妇女工作的需要。同年3月8日,题为《论出版专门妇女刊物问题》(署名“周俊”)在《中国妇女》第2卷第10期登载,该文明确表示:“主张取消妇女专门刊物的意见,是完全不正确的,是既违反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指示,又违背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需要的。”
知晓该文后,毛泽东于1941年3月19日写了几段批评的话:此文与宣传部出版发行部正在考虑的调整延安刊物这一计划相对立,不待中央讨论就向人民宣传这种对立意见,这一行动的实质,是党内关系上极不正常的表现,只能对党与对妇女工作发生不良影响。毛泽东强调说,相反,须要向妇女群众解释,目前延安的物质条件,不能不暂时停刊一部分刊物(实质上是暂时“取消”这些专门刊物的印行),将其内容送登保存在一部分刊物上,以免同归于尽,这是局部利益服从于全体利益,而又并不完全牺牲局部利益(牺牲其一部分)的好办法。在同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表示周俊一文反对中央,属于原则上的错误,须要查实。为此,他提议任弼时写一篇关于增强党性的文章。同年3月26日,中央政治局讨论关于增强党性问题,决定由王稼祥起草关于党性问题的决定。后王明承认负责此事。
《中国妇女》于1941年3月停刊,9月28日以《解放日报》副刊(半月刊)的形式复刊,至1942年3月因经济困难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