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习近平在继承毛泽东传统文化观的基础上,从时代和实践的需要出发,结合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丰富发展了毛泽东的传统文化观,提出了许多原创性的论断。
(一)深化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位的认识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习近平指出产生于历史进程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必定会不断焕发出耀眼光芒,并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变成落后的东西。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2012年12月,习近平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我们决不可抛弃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恰恰相反,我们要很好传承和弘扬,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丢了这个‘根’和‘魂’,就没有根基了”。在习近平看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它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风貌。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茁壮成长的根脉,也是中华民族凝神聚力的灵魂,离开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将无法兴旺发达。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在习近平看来,饱受磨难的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绵延发展,并且在一次次的挫折与苦难中浴火重生,凤凰涅槃,其原因在于五千多年连绵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其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他多次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并从多个角度对此展开论述:其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文明、中国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及中国多民族和合一体的大家庭的形成、延续和巩固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不仅铸就了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文化传统,也为形成并巩固和谐统一的国家局面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其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塑造中华民族精神,激励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捍卫民族独立,推动社会发展与维护社会利益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思想资源。其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道德伦理、生态理念等为解决人类发展难题提供了重要参考。正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等观念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想依据。其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深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三观”等方面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创新理论的“根”。习近平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高度,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使命。他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无数次求索、挫折和开拓中完成艰巨任务的制胜法宝,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关键。2022年10月,习近平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在他看来,守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理论创新的前提。中国共产党要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创新,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他强调以史为鉴,才能开创未来,如果在理论创新中数典忘祖,最终会犯颠覆性的错误。在当代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挑战风险考验之际,只有继续推进“两个结合”,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才能准确把握时代大势、引领时代潮流。
(二)深化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认识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引导人们客观认识当代中国提供精神指引。习近平指出在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党有必要引导人们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特别是向人们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于当代中国及其发展道路的意义。他提出:“没有从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角度来看中国,这样就难以真正理解中国的过去、现在、未来”。在他看来,要全面认识当代中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不同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和基本国情会塑造不同的发展道路。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道路都必然受到本民族文化的影响,有着自己的特色。第二,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产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丰富,不仅饱含着中华儿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而且蕴藏着中华民族蓬勃发展、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力量。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肥沃土壤,中国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是广大中华儿女的共同决定,而且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的进步要求。第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中华民族必将以创新精神,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习近平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资源。他指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这些治国理政的经验既包括太平盛世期间的成功经验,也包括社会动荡之时的惨痛教训。而无论是古代成功的经验,还是深刻的教训,习近平指出都要采取择善而从、择不善而去之的态度,牢记历史经验教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习近平提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创造并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其中关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德主刑辅”等思想都能为今天的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因而,要治理好当今的中国,需要深入了解我国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同时积极总结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重要源泉。习近平认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中国特色价值体系。而这些价值体系在一代代地传承和守护中早已与中华民族融为一体,成为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基因,深藏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并在不知不觉中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发挥作用。在他看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这样的价值观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鲜明特色,具有永不过时的时代价值。2014年2月24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从习近平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孕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之源,是支撑其发展和存在的核心要素。如果我们丢弃了这一道德宝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将无法发挥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作用。基于此,为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底蕴和道德基础,习近平提出要对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进行深度挖掘和阐释,并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成长提供宝贵资源。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既不是舶来品,也不是复制品,是古往今来各种知识、观念、理论、方法等交融生成的结果。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分宝贵、不可多得的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的积淀,蕴含了丰富的人文精神、哲学思想和伦理观念等,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他认为站立在广袤无垠的中国大地上,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丰富营养,走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之路,舞台无比宽阔,底蕴无比深厚,定力无比强大。每一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应该对绵延千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信心。他认为中国人民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形成了极具民族特色的思想体系。这是我国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独特优势。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进一步挖掘和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其与世界优秀文明成果一道,为破解国内外发展难题提供智力支持。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文艺创新提供思想资源。习近平指出:“文艺创作不仅要有当代生活的底蕴,而且要有文化传统的血脉。”他认为一切割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血脉的文艺创作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创造出优秀的文艺精品,一定要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在习近平看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崇仁爱、重民本、求大同、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等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具有永恒的价值,是当代文艺工作者文艺创作的珍贵思想资源。他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提倡“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文艺工作者要“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文艺创作中善于把中华优秀传统的价值观和艺术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现代的审美诉求和中华优秀传统的审美精神有机地融合起来,以文艺作品重新焕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另外,他强调文艺工作者在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作时要“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
(三)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系统的战略规划
1.切实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新时代,习近平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不仅在多个场合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动人类文明发展、国家发展进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和谐稳定、个人成长成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深入阐述,并就如何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详细部署,而且在甘肃、河南、山西、陕西、福建、山东等地考察时参观当地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并对如何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发表讲话。与此同时,习近平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高度,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沃土”“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思想,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地位提升到新的时代高度。他强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并要求全党上下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使命在肩、责无旁贷,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多重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组织学界深入挖掘和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对其进行系统地研究和解读,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要求。习近平多次提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在他看来,当前要重点挖掘和阐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演进的研究和阐释,并以此揭示其发展的脉络、形态及基本走向。二是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特质、精神标识、独特创造以及价值理念的挖掘和提炼,并将其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展示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时代价值。三是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那些具有世界意义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的归纳和总结,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和传播,使其在世界上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四是在对孔子和儒家思想进行研究和传播的过程中,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文化根脉、突出优势、深厚软实力,同时阐释中国道路的历史性和民族性。而对于如何挖掘和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指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宝库进行全面挖掘,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力量和丰富精神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融会贯通,使之一起形成我们党新的理论优势,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3.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特魅力。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深厚的源泉。新时代,我们党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就要向国内外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而如何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他认为一方面要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系统全面地梳理,并对其所包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等进行深度的发掘,使之与时代需求相适应,让各类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在新时代焕发出蓬勃生机,然后将超越时空、超越国度、富于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传统文化,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且参与性强的方式弘扬起来,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另一方面要提炼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解决当代人类难题、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创新人文交流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方式,“把继承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并进一步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其他文化开展交流互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
4.切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固本铸魂的基础工程,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他看来,让青少年系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对于如何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习近平提出具体要求。其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那些仍具时代价值的内容进行深度发掘与阐释,使之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价值观教育的宝贵材料,让青少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中,积淀文化底蕴,提升道德水平。其二,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念、道德理念、人文精神等内容的提炼,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课程教学内容相结合,让历史文物、文化典籍等成为立德树人的丰富资源。其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教材体系,让学生在内容厚重的课程教材中深切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并从中汲取智慧和启发,促进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理解和情感认同。其四,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教学,“在参观名胜古迹的亲身体验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增强文化自信。
5.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他认为要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活化和更新,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在他看来,创造性转化就是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那些过时的内容、陈旧的形式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改造,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和形式,使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譬如将传统价值观念与现代价值体系相对接,使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作用。再比如通过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形式,将传统文化因素融入现代生活,赋予其新的表达方式。创新性发展就是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本内核的基础上根据时代进展,补充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提升其影响力和感召力。其中,包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再解读、再演绎以及创新的文化实践和艺术表达等。正如习近平强调加大对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和创新转化工作,不断创新文物价值解读方式,推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进文化遗产业态转型升级。
6.切实加强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环境建设。习近平指出:“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他强调要把加强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习近平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对文物保护法规或规章性文件的宣传和普及,提升人们对文物的敬畏之心,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修订文物保护法及相关配套行政法规。鼓励地方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三是推动实施并加强监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同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对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四是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各级党政文化工作者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依法依规深入开展考古工作,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就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与世界其他国家开展经验交流和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申遗长效机制,同时建设好博物馆,做好历史博物展览,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事文物藏品经营活动。五是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普及,营造依法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