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起源于乡村,是20世纪中国乡村基层治理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植根于中国国情,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毛泽东出身农村,长期领导农民运动,充分了解中国农村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毛泽东最喜欢读中国历史书籍,在数万册藏书中,历史书籍占比最大。他阅读次数最多的是《资治通鉴》,一生读了17遍。他认为“这部书写得好”“读这部书借以熟悉历史事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从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肯定和倡导中,不难窥见他对中国国情和中国传统文化特点的深刻把握。
1.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倡导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是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东西方经过了两条不同的途径。一条是以古代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一条是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中国属于后者。“亚细亚的古代”由氏族直接到国家,国家的组织形式与血缘制相结合。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形成了以伦理为本位的“差序格局”。传统社会的治理是通过两条轨道进行的,一是国家政权机构依据国法自上而下实施,二是乡土社会内的绅权和族权依据礼俗实施。在乡村文化中,礼俗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传统的中国农村是靠推行‘礼治秩序’来进行治理、实现稳定的。”中国和西方在国家治理的理念、思路、途径上有明显的差异。
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实行德法共治的治国方针,这是由中国社会的生产方式、文化特点所决定。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一家一户基础上的农耕社会,在维持生存和抵御自然灾害的斗争中,中华民族养成了与德治相适应的民族心态。西周时期,周人反思殷商覆灭的惨痛教训,提出“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的新思想。“德”不仅有正心修身的功夫,而且还具有治国平天下的作用。这样,在历史的演进中,形成了中国古代所特有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认定,国家的兴衰存亡与“修德”密不可分,要使政权长盛不衰,必须德法共治。
“枫桥经验”将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相结合,“就地解决”各种基层的矛盾,为中国社会基层治理提供了范例。枫桥镇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使乡村基层治理出现了新的面貌。村规民约既反映了法律规范的要求,也反映了道德规范的要求。村规民约使依法治村具体化、可操作化,也使以德治村条文化、规范化,体现了德法共治在治理中的价值。在基层社会的治理中,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将法治作为“准绳”,同时也要加强道德建设,将法治建立在道德“基石”上。由于“礼治秩序”是根深蒂固的,乡村中的现代法治观念的真正形成还有不少路要走。因此,要加强乡村道德文化建设,形成尊法、守法的乡村新风尚,支持乡村法治。枫桥是个有着深厚人文底蕴的江南古镇,据历史记载,司马迁、王阳明、徐霞客等不少历史名人都在枫桥留下了足迹,南宋朱熹曾四次来到枫桥讲学。历史和文化孕育了乡贤文化,这些乡贤文化支持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无讼理想和德法并举的治理理念。在“枫桥经验”中,“老杨调解中心”创新发展了传统的乡贤文化,崇尚说理,德法交融,化解基层矛盾,成功率非常高。“老杨调解中心”的创办者因此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记功表彰。总之,“枫桥经验”吸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并举的治国理念,并将其成功运用于现代社会的基层治理,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毛泽东大力倡导和推广“枫桥经验”,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德法共治的治国理念的肯定,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进行发展。随着时代发展,“枫桥经验”不仅推广到全国乡村,也推广到全国城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面对“社会基层”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德法并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将能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矛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2.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倡导蕴含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肯定
中华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源于《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语。民本思想或曰“民惟邦本”(《尚书·五子之歌》),意思是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国家的安宁依赖于这个“根本”,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儒家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中国古代儒家的民本思想认为,桀纣失去政权的原因中,归根结底是民心的失落,而国家要稳固政权,必须得民心,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中国古代的明君、贤臣实践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在治国理政中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等。只有施仁政,给民众以实际利益,才能得民心,使国家长治久安。概而言之,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问题,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问题,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
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基层,不仅古代中国社会是这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也是如此。毛泽东非常重视历史的经验,并从中国历史上的治国理政经验中汲取智慧。毛泽东要求推广“枫桥经验”的“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做法就是强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中国之治”的根基。在当代中国,基层常常发生各种矛盾,如不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就可能失去民心,失去基层群众对国家和政府的拥护,就可能酿成巨大的社会风险。这更突出了做好基层社会的治理才能稳固国家政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彰显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现代价值。
搞好基层治理,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赞扬,获得民心和群众的拥护。枫桥人加强制度建设,在“服务不缺位”中积累了好经验。他们对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最多跑一次”的制度改革,推进了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和均等化,并切实做到一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受群众的好评。他们在“服务不缺位”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创建“红枫党建”品牌。为了落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枫桥镇建立了党员监督管理制度,党员通过亮分、亮牌、亮业绩的“三亮”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抵御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诱惑,枫桥人加强了经济活动中的监管制度建设,把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枫桥镇桃源村创造了好经验,该村建立了相关制度,要求村干部做到“五个零”,即管理零违规、承诺零违背、违法现象零容忍、村级工程零投诉、村级公务零招待。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可以分为两部分,重民、贵民更多地属于理念问题,即对民众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的认知问题,安民、恤民、爱民等更多地属于实践操作问题,即在治国理政实施什么样的政策问题。前者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旨与使命有不少契合点,后者强调基层治理和重视民心的操作导向是毛泽东倡导的“枫桥经验”之精髓。
3.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倡导体现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形成,并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毛泽东称赞“枫桥经验”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治理效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治理效果,其重要原因是它植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沃土中,毛泽东倡导“枫桥经验”蕴含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它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商君书·壹言》),治国理政必须建立一定的制度,依据一定的制度运行。然而,制度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范畴。从广义来说,它包括显性的制度和隐性的制度。显性的制度是以条文形式所呈现的,而隐性的制度往往深藏于社会习俗、伦理道德等文化中。隐性的制度对于治国理政起着基础性的支持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必须从这种“基础性的支持作用”中加以认识,同时从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两大层面中加以把握。
社会治理是现实的,是在现实生活条件下进行的,要解决大量的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社会治理又是历史的,现实社会是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中走过来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而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历史和现实之所以能够沟通,其内在的根据是“社会跨时间的同一性”。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要借鉴历史的经验,例如本文前述的“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德法共治”“民惟邦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各有其特点,世界各国的社会治理必须与该国民族的历史文化相结合,才能获得成功。世界各国在社会治理中的成功经验,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但这种学习和借鉴必须立足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土壤,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简言之,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社会治理的“根脉”,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枫桥经验”昭示人们,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这也是毛泽东肯定“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要依靠群众,必须把群众发动起来,团结起来。这就需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寻找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它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民的内心世界,它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为最大多数的中国人民所认同。将基层社会治理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吸引更多群众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的事业中去,从而实现事半功倍,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枫桥经验”起源于中国的乡村,绝不是偶然的。枫桥地区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和氛围,枫桥乡规民约、家庭建设等基层治理的工作结出的硕果离不开这一“底蕴和氛围”。进入21世纪,尽管我国的乡村已经发生了巨变,但中国社会的基层治理依然要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凝聚力和政治认同,创新新时代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