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的生命力取决于其内涵的科学性和思维方式的缜密性。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经验的总结和凝练,特定理论形态的形成既受思想家思维方式的影响,是其独特思维方式的外在反映,又是其独特思维方式不断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其价值准则、产生巨大现实作用的历史过程。毛泽东对实事求是的执定,一方面源于实践主体无法脱离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而进行现实活动,对客观事物及其内在规律性的了解和掌握是社会实践得以展开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是由于作为主体的“人民大众”只有在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去解释和建构现实世界。二者的有机结合,既是主观意愿与客观条件的辩证统一,也是实践原则与价值尺度的有机融合。
作为毛泽东思维方式的总体性原则,他在1941年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曾对实事求是作过经典阐述:“‘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物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所坚持和倡导的,一是利用唯物辩证法所确立的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深入客观现实,调查研究,在详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科学抽象与辩证综合,找出事物内部联系及其规律,以更好地指导实践。“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对于只懂得理论不懂得实际情况的人,这种调查工作尤有必要,否则他们就不能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二是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可以通过自身内在的尺度去把握和接受对象,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能动地改造对象,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毛泽东看来,人的活动固然要遵循客观规律,但人绝不是客观世界的玩偶,而应该发挥“主观指导力”和“自觉能动性”,从实践活动中去解释和建构人所活动的现实世界,即“善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善于应用列宁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学说,进一步地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事实尺度与实践标准的内在统一,构成毛泽东实事求是思维方式的核心,使其具有超越唯心主义认识论和唯物机械论的革命批判性。
毛泽东对“教条主义”的批判,便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思维方式的革命批判性。一方面,在他看来,中国的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个别字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圣药”,从而使其思想和行动出处从“书本”出发,理论和实际分离,认识与实践脱节。他们“自己造成了一条相反的原则:理论和实际分离”,“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各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我们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的事物”。教条主义者颠倒了认识的正常秩序,“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了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他们也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另一方面,坚持什么样的思维方式,也体现了历史认识上的价值问题。中国的教条主义者实际上延续了传统中国“唯圣唯经”的思维方式。他们对“先哲”和经典的迷信,反映其无视中国民众及其实践的伟大历史作用,仍属于唯心主义历史观。毛泽东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这就是实事求是思维方式所要求的历史实践性与人民主体性的辩证统一——既以实践作为实现人民利益的根本途径,又以人民利益作为调整实践方式的要求。
由此可见,实事求是思维方式包含着认识的客观实证性和实践的价值主体性。这与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思维方式是一脉相承的。“在自然界和历史的每一个科学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要从物质的各种实实在在的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是设计种种联系塞到事实中去,而是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而且一经发现,就要尽可能从经验上加以证明。”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思维,在批判和克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机械论的同时,结合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方向。这是实事求是思维方式的生动体现和理论创见。